章程-光电材料器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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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材料器件网


第一条:

光电材料器件网是由北京中科材联光电技术发展中心创建运营的网站,业务上接受工信部监督,以推动技术服务及项目咨询为主轴,促进光电材料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沟通协作,为企业技术攻关、自主创新,科研院校新技术、新成果应用与推广提供条件,为光电材料行业间互相合作、互惠互利、资源转化共同发展搭建“产、学、研、用”交流互动与技术对接平台,由北京中科材联光电技术发展中心负责日运营,中环科能(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网站管理工作。

网址: www.omsc.org.cn 备案号( 京ICP18038099号)


第二条:

光电材料器件网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振兴和繁荣光电行业为中心,贯彻“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方针,团结全国从事光电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科研型企事业单位,通过产、学、研、用的结合,推动光电产业领域的发展。将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科研人员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光电行业发展提供平台,促进光电行业科研技术再升华。


第三条:

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光电行业权威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平台工作职责及业务方向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

2.开展国际间科技交流,发展光电材料与器件学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3.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促进光电材料与器件的开发和应用;

4.接受企业委托,为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行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5.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在职科技工作者和技术工人的继续教育;

6.主办与承办国展览展会、论坛、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实现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应用;

7.搭建科研单位与科研人员和企业间的供需平台,实现成果转化,项目落地;

8.加强本学科、其它学科及全国各地学会和行业机构间纵横向联系,促进共同发展与提高;

9.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帮助科技工作者竖立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优良学风。



第五条:会员服务

申请加入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网站章程;

(二)有加入网站的意愿;

(三)具有工程师、技师、讲师和助理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资格者;

(四)个人会员应该是在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人士;

(五)在领域内有发明创造,或在科研、生产、教学等实践中有一定成就和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企事业管理工作者;

(六)单位会员应该是领域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

(七)凡在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和影响,对我国友好的外籍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技术工作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相应会员资格条件,均可成为会员。由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发给相应等级的会员证书。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委员会或其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三)颁发会员证书。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对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享有参加活动以及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除特定情况外,享有会议注册费优惠待遇;

5.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2.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维护网站合法权益;

4.完成委托交办的工作,与网站沟通信息;

5.密切联系,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诉求,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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